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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KG每包的冻猪后腿肉是预包装食品

  进口食品清关过程中涉及到很多法律法规,进口商对任何一条法规没有吃深吃透都将面临灭顶之灾,比如25KG的包装算不算预包装,冻猪后腿肉算不算食品,一旦理解稍有偏差将产生巨大损失。

  预包装食品是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

  食用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活动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供人食用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农业活动”既包括传统的种植、养殖、采摘、捕捞等农业活动,也包括设施农业、生物工程等现代农业活动。”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是指在农业活动中直接获得的以及经过分拣、去皮、剥壳、干燥、粉碎、清洗、切割、冷冻、打蜡、分级、包装等加工,但未改变其基本自然性状和化学性质的产品。”

  怎么样看懂了吗?25KG每包的冻猪后腿肉到底是预包装食品还是食用农产品?进口食品清关代理商认为:

  食用农产品与食品的区别在于食用农产品系直接来源于农业活动的,未经过任何加工和处理的,或者是虽经过简单加工,但并未改变其基本自然性状和化学性质,而食品则是经过一定的生产加工而成的。本案中,涉案的冷冻猪后腿肉,其与一般的生猪屠宰、切割不同,其不仅进行了屠宰、切割、冷冻等简单加工,更为关键的是其进行了明确的分类处理,即该批猪肉系经挑选而成猪的后腿肉即俗称的”两扒肉”,而不包括其他部位的猪肉,故其与普通的屠宰、切割后的生猪肉自然性状不一致,这也导致实践中其售价与普通的屠宰、切割后的生猪肉的售价明显不同。同时,涉案的冷冻猪后腿肉还进行了定量的包装,即按每袋25kg进行装袋,进一步与一般的散装猪后腿肉予以区分,也对其售价乃至双方买卖协议的订立具有重要影响。综上,冷冻猪后腿肉经过了分类处理以及定量包装的加工,且该加工属于改变了其基本自然性状的复杂及精细化的加工,因此,应当认定的冷冻猪后腿肉属于加工形成的食品,而非食用农产品。

  曾经有一家企业因为误将25KG每包的冻猪后腿肉错误的理解为食用农产品,造成了82万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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